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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档案馆2025年度采购中介代理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5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宁波市档案馆就2025年度采购中介代理服务项目进行邀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档案馆2025年度采购中介代理服务项目
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在浙江省政府采购机构名单内,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拟确定1家社会中介代理机构,接受宁波市档案馆的委托,代理宁波市档案馆2025年度10万元及以上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包含物资、服务、工程采购。主要包括:项目的前期交流、沟通,制定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在采购项目中受采购人委托负责资格审查,将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签发中标通知书、协助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见证合同。
项目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招标代理费用向中标人收取,并在采购(招标)文件中明确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采购人不再支出任何与招标代理有关的费用。
五、响应文件要求及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自拟,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联系方式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能清晰体现评审因素的报价、服务方案、设施设备情况、优惠措施、服务承诺等材料。
响应文件请标注目录,条理清晰,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加盖公章。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2.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及说明

1

30万(含)以下的项目(定额报价)

30

30万(含)以下的项目定额报价,单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最低者得30分,报价每高于最低报价每100元(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减1分

2

30万以上的,且100万元(含)以下的

20

费率按(货物、服务类1.5%,工程类1.0%)计价的得15分。任何一项费率每低0.05%,加1分;任何一项费率每高0.05%,减1分。

3

超出100万元的

10

费率按(货物1.1%、服务类0.8%,工程类0.7%)计价的得5分。任何一项费率每低0.05%,加1分;任何一项费率每高0.05%,减1分。(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标准费率的20%)

4

合并开标的项目优惠措施

10

根据合并开标的项目优惠措施进行评分。

5

固定营业场所设施

10

供应商在宁波市内具有的固定营业场所情况进行评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开标室评标室等实景图片满足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

6

专用设施设备

5

开标室和评标室配备录音、录像等监控设施设备及配套专用存储设备情况进行评分,满足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7

服务方案

10

根据供应商的政府采购风险内控管理制度质疑投诉处理制度及措施评审现场管理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措施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分。

8

其它实质性优惠措施、服务承诺

5

根据其它实质性优惠措施、服务承诺进行评分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2024年12月11日17:00时,递交方式自选。
2.地点:宁波市档案馆(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69号1311室)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档案馆
联系人: 程老师   联系电话: 0574-89185398


宁波市档案馆
2024年12月5日

宁波市档案馆2025年度采购中介代理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5 来源:
宁波市档案馆就2025年度采购中介代理服务项目进行邀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档案馆2025年度采购中介代理服务项目
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在浙江省政府采购机构名单内,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拟确定1家社会中介代理机构,接受宁波市档案馆的委托,代理宁波市档案馆2025年度10万元及以上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包含物资、服务、工程采购。主要包括:项目的前期交流、沟通,制定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在采购项目中受采购人委托负责资格审查,将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签发中标通知书、协助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见证合同。
项目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招标代理费用向中标人收取,并在采购(招标)文件中明确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采购人不再支出任何与招标代理有关的费用。
五、响应文件要求及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自拟,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联系方式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能清晰体现评审因素的报价、服务方案、设施设备情况、优惠措施、服务承诺等材料。
响应文件请标注目录,条理清晰,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加盖公章。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2.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及说明

1

30万(含)以下的项目(定额报价)

30

30万(含)以下的项目定额报价,单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最低者得30分,报价每高于最低报价每100元(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减1分

2

30万以上的,且100万元(含)以下的

20

费率按(货物、服务类1.5%,工程类1.0%)计价的得15分。任何一项费率每低0.05%,加1分;任何一项费率每高0.05%,减1分。

3

超出100万元的

10

费率按(货物1.1%、服务类0.8%,工程类0.7%)计价的得5分。任何一项费率每低0.05%,加1分;任何一项费率每高0.05%,减1分。(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标准费率的20%)

4

合并开标的项目优惠措施

10

根据合并开标的项目优惠措施进行评分。

5

固定营业场所设施

10

供应商在宁波市内具有的固定营业场所情况进行评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开标室评标室等实景图片满足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

6

专用设施设备

5

开标室和评标室配备录音、录像等监控设施设备及配套专用存储设备情况进行评分,满足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7

服务方案

10

根据供应商的政府采购风险内控管理制度质疑投诉处理制度及措施评审现场管理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措施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分。

8

其它实质性优惠措施、服务承诺

5

根据其它实质性优惠措施、服务承诺进行评分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2024年12月11日17:00时,递交方式自选。
2.地点:宁波市档案馆(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69号1311室)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档案馆
联系人: 程老师   联系电话: 0574-89185398


宁波市档案馆
2024年12月5日

宁波市档案局、宁波市档案馆主办
宁波市档案馆信息技术处承办

地址:(正大门)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69号
备案编号:浙ICP备0506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