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美丽宁波——档案记忆” 摄影大赛的启事
发布时间:2013-06-07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宁波市档案馆开展了“宁波记忆”系列工程,服务“文化强市”建设,成效显著。为全面记忆宁波市在打造“书藏古今、港通天下”名片中取得的成就,配合“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宁波市档案馆、宁波日报总编室图片中心决定联合举办 “美丽宁波——档案记忆”摄影大赛。

一、摄影作品选题

1、宁波名片:反映宁波市自然景观、城乡建设、历史古迹、港口建设等方面;

2、文化长廊:反映宁波市文化艺术、教育卫生、群众体育、民俗风情等方面;

3、经济建设:反映宁波市产业升级、对外合作、人才引进、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

4、和谐社会:反映宁波市对外交往、法制建设、社会保障、城乡统筹、基层选举、社区建设、慈善事业等方面;

5、幸福家园:反映宁波市保护环境、整治落后产能、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

6、出彩人物:反映新老宁波人在社会、经济、科研、文化、体育、慈善事业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的工作、活动场面等方面。

7其他大事、要事照片,如在全市首次出现且有影响的新鲜、新生事物, 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 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突发事件和重大的防灾救灾工作,重大刑事、民事案件等方面。

二、摄影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具有一定文献、新闻、艺术价值的优秀图片,可以是老照片。

2、参赛作品应标注作品的名称、拍摄的时间、地点、拍摄者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电话、地址、邮编),并配有作品中人物、事件的简要文字说明。

3、所有作品不得进行数码二次创作、加工和合成,照片仅可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方面作适度调整。

4、来稿数量不限,组照为主,单幅亦可,组照36张且按一幅计算。

三、摄影作品征集评奖办法

 1、作品征集时间自即日起到1130止。12月上旬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奖,12月中下旬分别在宁波档案网、 “宁波档案”微信号上公布评选结果。

2、参加大赛的电子稿作品,每幅作品的电子文件量长边不得少于4000像素,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以JpgTif格式储存。每幅作品电子文件名标注方法:作品题目+作者名称+联系电话,如为组照再在其后编序号。

3、参赛作品报送办法(三选一且不得重复)A、宁波市档案馆图片库网址:http://www.nbdaj.gov.cn/datk    B、将参赛作品输入至光盘或U盘,寄送至宁波市解放北路69号宁波市档案馆征集编研处收,邮编315010C、微信帐号请添加“宁波档案征集”或手机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关注,随手即拍上传。

4、宁波市档案馆图片库、宁波档案征集微信平台今后将以收藏、收购、接受捐赠等方式长期征集。

四、奖项与奖酬

1、最佳图片奖5名:证书各一,奖金各2000元;

2、优秀图片奖10名:证书各一,奖金各1000元;

3、入选奖若干名:奖金各200元;

4、未获奖的图片,如被市档案馆选中收藏,按每幅(组)40元付给作者稿酬。

5、作品只能获其中一项奖。

五、特别提示

1参赛者对其选送的作品拥有著作权,并对其作品存在的侵权行为负全责;

2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享有对征集到作品的保存和无偿使用权,有权将所有获奖、入选作品用作本部门放大展出、画册编印、对外宣传等非商业用途,且不再另付稿酬。

3、凡参赛者视同承认本启事中的规定,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宁波市档案馆

波日报总编室图片中心

2013年6月7日


关于举办“美丽宁波——档案记忆” 摄影大赛的启事
发布时间:2013-06-07 来源:

近年来,宁波市档案馆开展了“宁波记忆”系列工程,服务“文化强市”建设,成效显著。为全面记忆宁波市在打造“书藏古今、港通天下”名片中取得的成就,配合“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宁波市档案馆、宁波日报总编室图片中心决定联合举办 “美丽宁波——档案记忆”摄影大赛。

一、摄影作品选题

1、宁波名片:反映宁波市自然景观、城乡建设、历史古迹、港口建设等方面;

2、文化长廊:反映宁波市文化艺术、教育卫生、群众体育、民俗风情等方面;

3、经济建设:反映宁波市产业升级、对外合作、人才引进、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

4、和谐社会:反映宁波市对外交往、法制建设、社会保障、城乡统筹、基层选举、社区建设、慈善事业等方面;

5、幸福家园:反映宁波市保护环境、整治落后产能、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

6、出彩人物:反映新老宁波人在社会、经济、科研、文化、体育、慈善事业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的工作、活动场面等方面。

7其他大事、要事照片,如在全市首次出现且有影响的新鲜、新生事物, 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 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突发事件和重大的防灾救灾工作,重大刑事、民事案件等方面。

二、摄影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具有一定文献、新闻、艺术价值的优秀图片,可以是老照片。

2、参赛作品应标注作品的名称、拍摄的时间、地点、拍摄者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电话、地址、邮编),并配有作品中人物、事件的简要文字说明。

3、所有作品不得进行数码二次创作、加工和合成,照片仅可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方面作适度调整。

4、来稿数量不限,组照为主,单幅亦可,组照36张且按一幅计算。

三、摄影作品征集评奖办法

 1、作品征集时间自即日起到1130止。12月上旬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奖,12月中下旬分别在宁波档案网、 “宁波档案”微信号上公布评选结果。

2、参加大赛的电子稿作品,每幅作品的电子文件量长边不得少于4000像素,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以JpgTif格式储存。每幅作品电子文件名标注方法:作品题目+作者名称+联系电话,如为组照再在其后编序号。

3、参赛作品报送办法(三选一且不得重复)A、宁波市档案馆图片库网址:http://www.nbdaj.gov.cn/datk    B、将参赛作品输入至光盘或U盘,寄送至宁波市解放北路69号宁波市档案馆征集编研处收,邮编315010C、微信帐号请添加“宁波档案征集”或手机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关注,随手即拍上传。

4、宁波市档案馆图片库、宁波档案征集微信平台今后将以收藏、收购、接受捐赠等方式长期征集。

四、奖项与奖酬

1、最佳图片奖5名:证书各一,奖金各2000元;

2、优秀图片奖10名:证书各一,奖金各1000元;

3、入选奖若干名:奖金各200元;

4、未获奖的图片,如被市档案馆选中收藏,按每幅(组)40元付给作者稿酬。

5、作品只能获其中一项奖。

五、特别提示

1参赛者对其选送的作品拥有著作权,并对其作品存在的侵权行为负全责;

2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享有对征集到作品的保存和无偿使用权,有权将所有获奖、入选作品用作本部门放大展出、画册编印、对外宣传等非商业用途,且不再另付稿酬。

3、凡参赛者视同承认本启事中的规定,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宁波市档案馆

波日报总编室图片中心

2013年6月7日


宁波市档案局、宁波市档案馆主办
宁波市档案馆信息技术处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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