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记忆宁波市在“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和“名城名都”建设及打造“书藏古今、港通天下”名片中取得的成就,反映档案工作在新时代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的独特作用,结合“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宁波市档案馆、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图片中心决定联合举办第六届 “美丽宁波——档案记忆”摄影大赛。
一、拍摄主题
用于记忆宁波不同时期的经济建设、文化传承、城乡村貌变迁、重大事件等方面所有照片,亦可自选。详见宁波档案网http://www.nbdaj.gov.cn及微信公众号 “宁波档案”。
二、照片要求
1、电子文件长边不得少于4000像素,分辨率大于300dpi,Jpg格式。照片文件名标注方法:题目(可附简要说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获奖照片需要提供作品原始数码文件。
2、所有照片必须保持真实性,不得进行二次创作、加工。
3、数量不限,组照为主,单幅亦可,组照3-6张且按一幅计算。
三、参赛规则
1、征集时间:即日起到2019年10月30日止。
2、作品报送办法:A、相机组发送到邮箱:nbdangan@163.com;B、手机组:添加“宁波档案”公众号或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点“档案服务”-“微相册”-“我要晒照片”上传即可。
3、评奖办法: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奖,年底分别在宁波档案网、微信公众号“宁波档案”上公布评选结果。
四、奖项、奖金设置:
(一)、“照片见证国庆”奖:名额不限,奖金3000元;
(二)、相机组:1、金奖5名:证书各一,奖金各2000元;
2、银奖10名:证书各一,奖金各1200元;
3、铜奖15名:证书各一,奖金各800元;
(三)、手机组:评选出前20名“手机拍拍”奖,奖金各80元;
(四)、收藏费用:像素符合要求未获奖被收藏照片,每幅(组)100元。
五、特别提示
1、参赛者对其选送的照片拥有著作权,并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2、所有参赛照片恕不退还。主办方享有对获奖及收藏作品的保存和无偿使用权,有权用作本馆非商业用途的放大展出、画册编印、对外宣传等,且不再另付稿酬。
3、宁波市档案馆图片库、宁波档案微信平台将以收藏、收购、接受捐赠等方式长期征集相关照片。
4、凡参赛者视同承认本启事中的规定,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宁波市档案馆
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图片中心
201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