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四批次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长春馆
宁波市档案局孙方翀副局长(左)与长春市档案局王海青副局长(右)签订交接文据
10月15日,根据宁波市档案馆与长春市档案馆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协议的要求,宁波市档案局孙方翀副局长率领工作小组将我市第四批次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安全送抵长春,与长春市档案局王海青副局长签订交接文据,并将两箱备份数据存入位于长春市档案馆的宁波市异地备份库。本次备份策略包含市本馆及11个县市区综合档案馆重要档案数据备份,增加了市直单位重要民生业务数据的备份。备份数据包含市档案馆、11个县市区档案馆、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重要档案数据共45T、68盒磁带。随着本次备份数据在长春异地备份基地的安全存放,今年11个县市区综合档案馆馆际备份、市直单位重要民生业务数据异地备份工作顺利完成,也为今年我市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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