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处
发布时间:2007-12-03 来源:
负责馆档案信息化工作;承担市级公共数据、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接收、保管;承担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承担数字档案馆等信息系统和全市档案目录中心建设、馆库专业设施设备的配置和运维管理工作。承担档案技术保护、异地异质备份和科研工作。负责人:齐力上。联系电话:(0574)89185387,电子邮箱:nbda@nbda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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