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档案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服务庆祝建党百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编制实施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档案工作数字化改革,全面提升档案基层基础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强化档案科技人才支撑,档案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得到新强化。市委办公厅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 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重点围绕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要求,明确了9方面26项任务。档案工作全面融入市委办总体工作部署,实现3个“纳入”:纳入《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纳入市委办公厅对区(县、市)、市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数字档案服务“一件事”项目纳入宁波数字社会系统“事有所便”应用场景。积极探索档案局馆协同机制,在实践中采取重点工作会商、专项工作协作、日常工作联络沟通等方式,档案馆充分发挥业务管理优势,协同推进“两类档案”归集、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档案收集、开发园区整合提升中档案监管等重点工作。
服务中心大局取得新成效。全市档案部门积极发挥档案记史、存史、展史的独特优势,举办一系列档案文献展,各综合档案馆联动开展红色档案公布活动,与媒体合作策划推出宣传专版,大力营造隆重庆祝党的百年华诞的浓厚氛围。按时间节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类档案”的目录报送和移交工作,全市共归集疫情防控档案电子目录9.39万条,数字化副本436.26GB,档案8.84万件、241卷;脱贫攻坚档案电子目录7.07万条,数字化副本393.79GB,档案6.99万件、37卷。
依法治档能力有新提升。扩大档案法普法覆盖面,既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又抓牢档案工作者中坚力量,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加强普法宣传。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市级部门试行《宁波市市直机关档案工作履责清单》,对174家市级进馆单位开展全覆盖式档案监督检查,摸清市直单位档案工作现状,并对70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在自查基础上进行实地抽查,确认18家单位为年检优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余姚市、江北区档案馆新馆先后投入使用,奉化区、高新区新馆立项获批。档案信息化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充分利用档案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制度,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推进档案基础设施设备和系统软件自主可控。
数字化改革取得新成果。全市11家综合档案馆全部开通“机关查档直通车”。全市全年共接收行政权力事项电子档案251万件,电子化归档率达到99%。市档案馆上榜2021年度宁波市区块链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慈溪市档案馆通过国家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标志着全市11家综合档案馆100%成为国家高水平数字档案馆,数量质量在全省居于前列。全市新创建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22家,规范化数字档案室137家。承担的全国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和国家档案局多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公文归档、电子档案管理试点顺利通过验收。出台《宁波市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全市通过国家档案局科研项目验收1个,新获立项1个,3个科研成果分获省档案局二、三等奖,新获立项7个。
档案人才队伍呈现新活力。弘扬档案人职业精神,联合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兰台工匠”选树活动。组织参加“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公益大讲堂,全市共800多人参训。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做好档案系列职称考评工作,全市通过档案初中级考试的分别为53人,通过高级职称评审13人,通过率达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