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档案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档案局部署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聚焦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先行,全面加强档案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学法治思想,树牢法治思维。通过“线上+线下”“平时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以及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和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帮助全体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档案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动员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和法治培训,组织干部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面提升档案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健全制度机制,夯实法治基础。认真落实党管档案政治要求,健全党办负责、一体联动机制,完善局馆联动、部门协作、区域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融合发展的档案工作格局。强化新修订档案法的贯彻实施,加快档案开放利用、监督检查、移交处置等方面制度和政策供给,局、馆联动完善《宁波市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宁波市档案馆档案利用办法》,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档案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等文件,优化调整档案行政许可事项,确保了档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遵循职权法定原则,及时梳理涉及档案行政执法职权职责及权力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档案法治根基不断夯实。
三、发挥宣传优势,强化普法宣教。认真落实“八五”档案法治宣传规划,将档案法治内容列入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和档案系统业务培训理论课程,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采取集中法治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6·9 国际档案日”“12.4宪法宣传日”以及重大纪念日等契机,深入开展档案普法宣传,部署开展档案普法“十个一”、“红领巾走进档案馆”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地铁驿站、地铁车厢滚动播放档案法治动漫宣传片,覆盖乘客日均约 20万人次。积极推进档案普法与档案工作实践深度融合,在日常执法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做好档案法规制度解读和政策文件宣讲,进一步提升立档单位依法管档、依法治档意识。聚力构建大档案、全方位、立体化档案宣传格局,通过档案期刊、档案网站、甬派、宁波日报等宣传平台载体,强化档案法治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了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依法治档,提升执法效能。强化对全市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扎实开展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对全市农村土地确权档案开展监督指导,联合市亚运办、主题教育办分别对亚运档案、主题教育档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会同水利、人社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年,市本级共设定双随机检查任务2项,跨部门检查任务1项,重点专项检查任务2项,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共31次,实现了监管事项全覆盖。深化机关档案治理,试点推进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着力抓好档案室标准化规范化,27家单位获评省“示范数字档案室”。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失信联合惩戒等工作,按要求完成行政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完善、委托下放等工作,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涉企轻罚免罚清单、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等相关工作,完善档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新细则,档案事业法治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其他事项: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2024年,市档案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和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条例,紧扣市委政府工作部署,聚焦推进档案事业现代化先行,全面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深化档案法治实践,加快推进档案法治建设步伐,全面助力法治宁波建设向纵深迈进。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