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全年共接待档案利用者4.63万人次,利用档案6.88万卷次、7495件次;接待资料利用者1342人次,4778册次;利用现行文件190人次,380件次;利用电子档案4.4万人次、6.8万件次;举办档案展览40个,其中基本陈列17个,接待参观档案展览8.01万人次。本年共编研档案资料28种,计364.47万字,其中公开出版14种、251.7万字;接收档案4.26万卷、20.88万件,录音、录像、影片档案162盘,照片1.8万张,征集档案资料22卷、464件,录音、录像、影片档案8盘,照片3.54万张,接受寄存档案13.35万卷、142件。2015年,全市综合档案馆已建数字档案馆10家,有馆藏文书类电子档案58GB、28.69万件,数码照片132GB、4万张,数字录音、录像256GB、332小时,馆藏档案数字化副本61.38万卷、71456GB,55.47万件、4055GB,照片档案539GB,22.35万张,录音录像影片档案3401GB、742小时。
完成档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了《宁波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宁波市档案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宁波市档案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完成省政务网其他事项网上运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行政处罚网上、现场办公、审批事项入库审核等工作。加强对涉民档案的监管力度,开展对全市环保系统的执法检查,就环保档案管理机制保障、档案安全保管、信息化建设、提供利用等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全市民政、国土系统执法检查后的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开展档案服务,对全市“五水共治”档案工作开展检查和监督指导,在统一相关档案归口制度和项目档案管理模式等方面开展调研和试点推广,推进治水档案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完成“平安浙江”档案安全考核工作和“十二五”规划的总结、评估和迎检工作。
2015年,制定出台机构改革单位档案处置实施办法和详细的进馆方案,确保机构改革单位档案安全、系统、完整。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专项验收工作和省级巡检迎检。完成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档案等一批重点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加强与市住建委、卫生局、财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局、司法局、农业局等系统协作,推进民生领域档案工作。完成对103家机关单位的年检工作,表彰33家年检优秀单位。完成省级目标管理认定和复查58家,市级目标管理认定和复查79家,并新认定一批市级机关规范化综合档案室。对全市11家县(市)区档案馆组织开展档案馆基础业务专项检查活动,推进档案馆基础业务规范化。宁波市档案馆改造工程前期工作有序推进,象山档案新馆建成投用,宁海新馆完成部分土建施工,海曙新馆破土动工。
举办“宁波市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图片展”,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寻访四明抗战印迹——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媒体行动。在“69国际档案日”期间,举办“灵桥的前世今生——灵桥档案史料展”“美丽宁波—档案记忆”摄影比赛,策划组织“兰台杯”2015年宁波市大学生辩论赛,分批开展宁波市人大代表、小记者、小学生“走进档案馆”系列活动,举办档案文化论坛、走进农村文化礼堂,“69”档案征文等系列活动,扩大档案工作影响。
主动与市政府微信平台“宁波发布”联系,发布档案信息。“宁波档案”微信平台改版升级,全年共发布141期、423条,《宁波档案》刊物6期,宁波档案网信息更新及时。一年来,我市各地档案部门在国家级、省级期刊杂志网站上发布宣传报道200余篇。
继续实施宁波记忆工程,主动融入文化礼堂建设,“乡村记忆示范基地”和“企业记忆之窗”示范点建设完善提高。宁波市档案馆创建了“档案文化角”。加强档案文化精品建设,编辑出版《记忆宁波2014》、《灵桥史料选辑》等,一批档案文化精品参与申报“浙江省百项档案编研精品”。
拓展合作区域,宁波市档案馆与黑龙江黑河市签订跨馆服务协议,并拓展服务门类,在婚姻、知青档案的基础上,增加学籍档案,使宁波市档案馆的服务网络延伸到了东北地区。自此,两地市民可就近在当地档案馆申请利用保存在对方馆内的知青、婚姻等各类民生档案,而不必前往原登记地申请,使百姓查档更加省钱、省时、省力。继续推进国家级、省级中小学生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大课堂暑期学生系列活动。
2015年,全市新接收档案20余万卷(件),其中少量特色、珍贵档案资料,如宁波市档案馆征集到19世纪后半期美国驻宁波领事馆档案资料15卷、3000多页,实现境外珍贵档案征集零突破。接收法国友人、宁波荣誉市民靳马尚先生捐赠的珍贵照片。完成《宁波市公务礼品管理办法》起草,部署市级公务礼品进馆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新闻照片、老照片征集工作。
完成市直单位数字化登记备案,签订无密承诺书,开展涉密信息排查确认。全市国家档案馆完成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测评,完成市档案馆系统迁移和局域网改造工作,重新建立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综合档案馆局域网。开展全市档案信息安全检查,开展档案安全应急演练。继续做好综合档案馆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工作和备份基地建设管理工作,海曙、奉化先后通过全省规范化登记备份中心验收,鄞州区档案馆通过国家规范化数字档案馆测评。开展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归档试点。宁波市档案局《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智能质检的关键问题研究与解决方案》获国家档案局档案科研项目立项,进入实施阶段。帮助甘孜州稻城县开展档案数字化项目,给予其技术、软硬件和培训支持。加快推进馆(室)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进程,基层数字档案室新创建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12家,规范化数字档案室47家。
全市共组织举办档案岗位培训班8期,培训648人次;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2期,培训354人次;分别有106人和18人通过档案专业初、中和高级职务任职考试。宁波市档案局还与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了两期全市档案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来自市、县(市、区)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市城建档案馆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共100余人参加培训。宁波市档案局18名干部入选浙江省首批“115”档案人才,入选人数居全省各市第一。
2015年,宁波市档案局再获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5次蝉联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宁波市档案局行政审批综合窗口再获“行政服务先进窗口”称号,连续第四次获此殊荣。在由国家档案局主办的2015年“档案——与你相伴”全国征文活动中,宁波市档案局积极组稿,共征集和上报优秀文章182篇,荣获组织奖,成为浙江省唯一获征文活动组织奖的单位。
2015年,全市全年共接待档案利用者4.63万人次,利用档案6.88万卷次、7495件次;接待资料利用者1342人次,4778册次;利用现行文件190人次,380件次;利用电子档案4.4万人次、6.8万件次;举办档案展览40个,其中基本陈列17个,接待参观档案展览8.01万人次。本年共编研档案资料28种,计364.47万字,其中公开出版14种、251.7万字;接收档案4.26万卷、20.88万件,录音、录像、影片档案162盘,照片1.8万张,征集档案资料22卷、464件,录音、录像、影片档案8盘,照片3.54万张,接受寄存档案13.35万卷、142件。2015年,全市综合档案馆已建数字档案馆10家,有馆藏文书类电子档案58GB、28.69万件,数码照片132GB、4万张,数字录音、录像256GB、332小时,馆藏档案数字化副本61.38万卷、71456GB,55.47万件、4055GB,照片档案539GB,22.35万张,录音录像影片档案3401GB、742小时。
完成档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了《宁波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宁波市档案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宁波市档案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完成省政务网其他事项网上运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行政处罚网上、现场办公、审批事项入库审核等工作。加强对涉民档案的监管力度,开展对全市环保系统的执法检查,就环保档案管理机制保障、档案安全保管、信息化建设、提供利用等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全市民政、国土系统执法检查后的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开展档案服务,对全市“五水共治”档案工作开展检查和监督指导,在统一相关档案归口制度和项目档案管理模式等方面开展调研和试点推广,推进治水档案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完成“平安浙江”档案安全考核工作和“十二五”规划的总结、评估和迎检工作。
2015年,制定出台机构改革单位档案处置实施办法和详细的进馆方案,确保机构改革单位档案安全、系统、完整。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专项验收工作和省级巡检迎检。完成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档案等一批重点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加强与市住建委、卫生局、财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局、司法局、农业局等系统协作,推进民生领域档案工作。完成对103家机关单位的年检工作,表彰33家年检优秀单位。完成省级目标管理认定和复查58家,市级目标管理认定和复查79家,并新认定一批市级机关规范化综合档案室。对全市11家县(市)区档案馆组织开展档案馆基础业务专项检查活动,推进档案馆基础业务规范化。宁波市档案馆改造工程前期工作有序推进,象山档案新馆建成投用,宁海新馆完成部分土建施工,海曙新馆破土动工。
举办“宁波市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图片展”,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寻访四明抗战印迹——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媒体行动。在“69国际档案日”期间,举办“灵桥的前世今生——灵桥档案史料展”“美丽宁波—档案记忆”摄影比赛,策划组织“兰台杯”2015年宁波市大学生辩论赛,分批开展宁波市人大代表、小记者、小学生“走进档案馆”系列活动,举办档案文化论坛、走进农村文化礼堂,“69”档案征文等系列活动,扩大档案工作影响。
主动与市政府微信平台“宁波发布”联系,发布档案信息。“宁波档案”微信平台改版升级,全年共发布141期、423条,《宁波档案》刊物6期,宁波档案网信息更新及时。一年来,我市各地档案部门在国家级、省级期刊杂志网站上发布宣传报道200余篇。
继续实施宁波记忆工程,主动融入文化礼堂建设,“乡村记忆示范基地”和“企业记忆之窗”示范点建设完善提高。宁波市档案馆创建了“档案文化角”。加强档案文化精品建设,编辑出版《记忆宁波2014》、《灵桥史料选辑》等,一批档案文化精品参与申报“浙江省百项档案编研精品”。
拓展合作区域,宁波市档案馆与黑龙江黑河市签订跨馆服务协议,并拓展服务门类,在婚姻、知青档案的基础上,增加学籍档案,使宁波市档案馆的服务网络延伸到了东北地区。自此,两地市民可就近在当地档案馆申请利用保存在对方馆内的知青、婚姻等各类民生档案,而不必前往原登记地申请,使百姓查档更加省钱、省时、省力。继续推进国家级、省级中小学生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大课堂暑期学生系列活动。
2015年,全市新接收档案20余万卷(件),其中少量特色、珍贵档案资料,如宁波市档案馆征集到19世纪后半期美国驻宁波领事馆档案资料15卷、3000多页,实现境外珍贵档案征集零突破。接收法国友人、宁波荣誉市民靳马尚先生捐赠的珍贵照片。完成《宁波市公务礼品管理办法》起草,部署市级公务礼品进馆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新闻照片、老照片征集工作。
完成市直单位数字化登记备案,签订无密承诺书,开展涉密信息排查确认。全市国家档案馆完成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测评,完成市档案馆系统迁移和局域网改造工作,重新建立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综合档案馆局域网。开展全市档案信息安全检查,开展档案安全应急演练。继续做好综合档案馆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工作和备份基地建设管理工作,海曙、奉化先后通过全省规范化登记备份中心验收,鄞州区档案馆通过国家规范化数字档案馆测评。开展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归档试点。宁波市档案局《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智能质检的关键问题研究与解决方案》获国家档案局档案科研项目立项,进入实施阶段。帮助甘孜州稻城县开展档案数字化项目,给予其技术、软硬件和培训支持。加快推进馆(室)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进程,基层数字档案室新创建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12家,规范化数字档案室47家。
全市共组织举办档案岗位培训班8期,培训648人次;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2期,培训354人次;分别有106人和18人通过档案专业初、中和高级职务任职考试。宁波市档案局还与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了两期全市档案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来自市、县(市、区)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市城建档案馆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共100余人参加培训。宁波市档案局18名干部入选浙江省首批“115”档案人才,入选人数居全省各市第一。
2015年,宁波市档案局再获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5次蝉联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宁波市档案局行政审批综合窗口再获“行政服务先进窗口”称号,连续第四次获此殊荣。在由国家档案局主办的2015年“档案——与你相伴”全国征文活动中,宁波市档案局积极组稿,共征集和上报优秀文章182篇,荣获组织奖,成为浙江省唯一获征文活动组织奖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