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博士、宁波大学历史系副教授王万盈对这些家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考证,初步断定为清光绪二十四年前后所写,其中涉及该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选官制度诸多层面,距今已有一个世纪之久,文物史料价值甚高。
在这些家书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涉及选官制度中的捐纳内容。做为选官制度的重要补充,捐纳是时人致仕的方式之一。如在六月十八日家信中,“一经堂老人”虽然积极为其子捐官一事奔波,但由于时人在心理上总觉得捐纳而来的官职并非出于公平竞争和真才实学而来,往往有轻视之意。“一经堂老人”亦是如此心理。故仍希望自己儿子能通过科举考试,进士及第,而非通过捐纳得官。如在信中就明确要求其子不要放弃学习,如能通过考试获得功名,“考得房官,拔得进士,亦不枉滥列科名也”。即使现已通过捐纳得官,“既由捐纳出仕”,更要严格要求,“尤须顾声名,作廉吏”。此外,信中也提及清代捐官补缺的程序。首先到省,“满一年,方能轮补,定章如此”;“京城报捐,每月只十二日一次,上兑则须八月十二日”。这些对我们深入研究清代的选官捐纳制度都有一定帮助。
幕府制度在清王朝实施“新政”前颇为发达,许多官员置“幕”,并将其做为协理政务的重要手段。这些书信也反映出该时期幕府制度的一些情况。家书的主要作者“一经堂老人”就是该时期入幕者的典型代表。其中谈及幕府工作的酸甜苦辣,人际交往中的勾心斗角等,说明并非所有进入幕府的师爷都地位特殊,待遇丰厚,也并非所得报酬都可养亲育后,倒是境遇凄惨者在书信中反映较多。如七月二十日信中提及的胡翰卿,因久病不愈,死后竟无钱买棺安葬。就是“一经堂老人”自己,经济也并不宽裕。在二月二十日信中,劝诫其子不能奢侈,要生活简朴,并认为“我家素贫”,而其子捐纳之官也系“勉强而行”。即使在其子为官之后,对其子曾允诺在年内汇兑百余金,结果未能及时汇兑之事仍耿耿于怀,希望开春后汇来,“与还债可耳”。这些资料颇为难得,从中可全面了解清代入幕之宾和中下级官员真实生活状况。
清末政治领域重大事件之一就是广西天地会起义之事,这在家书中也有反映。而家书的主要角色“一经堂老人”就亲自参与了镇压广西天地会领袖李立亭的起义。在七月二十一日信中,“一经堂老人”主要讲述其在广东边境剿匪之事,其中提到“匪首”李立亭、田福志、封锡先等人。信中所书与《清实录》中的记载互相印证,不仅证明了《清实录》记载的可靠,同时也彰显出这批家书的史料价值。同时,七月二十一日家书也谈及在广西一带因战乱仍频,对地方社会经济所造成的破坏:“被胁村庄甚多,良莠虽分,而团绅等或执偏见,或挟私忿,一律主剿。正当晚禾缺雨,亟须人力灌溉,有避匿山林不敢归者,有坚守村寨不敢出者,坐看晚稻失收,何堪设想?”面对这种情况,“带兵官及委员不知所措”;“中丞乃晚出示,晓谕各村能自捆首犯出献者,免剿。且禁兵勇入村,其力不能自行捆献者,通知该管团总,禀报派勇入村搜捕首犯,被挟之人,不随同拒捕者免罪。非据炮楼拒守,亦不许妄毁房屋。”最终肃清了“匪事”。在这里,“一经堂老人”所提及的“中丞”,以及在信函中提到的“植帅”,据专家考证,此“植帅”就是黄槐森。据《清秘述闻续》记载:“黄槐森字植庭,广东香山人,壬戌进士”。曾先后任广西巡抚、刑科给事中、编修等职。由此可见,“一经堂老人”就是直接为黄槐森服务的幕僚之一。
清代的租佃关系、物价、军费开支、货币兑换等在家书中也有反映。如“一经堂老人”在信中提到湖南的祖产,“每岁收租,虽有拖欠,总可获八九十千文,足敷应用。从此祭扫之资,不致无着矣。”正月十一晚所书信件中也谈到省城米价较往年昂贵之事。其它信件中还提到雇佣船夫民夫价格和铜钱兑换洋圆的问题,“据云夫价十七千数百文,照湘省每洋圆换钱九百八十文,需十八圆之谱”。而当时一家人租房子的房租,“月租七八金”。这些都是研究清末经济史的重要资料。
鸦片战争后,由于清政府大量赔款,白银外流严重,全国经济总态势是银贵钱贱,这几乎在学术界已经成为定论。但在这些家书中,反映出来的事实并非如此。在正月二十九所书的一封完整家书中,最重要的信息就是“时事艰难,用费总不能节,银价低而钱价高,日用一切皆贵,所得是银,所用是钱,以致火食成增一倍,更为难也。”由此可知,在清末,银贱钱贵的情况确实存在,并非银贵钱贱的现象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学界有关论点需做修正。
同时,清代广西军费的来源和开支情况在书信中亦有反映。每年西省(广西)军饷为12万两白银,这是了解清末军费开支的重要资料。再次,而广西和其他地方一样,军费来源主要靠地方筹措,其中信中所言广西梧江口岸开埠后,“厘税日绌,近来出项加增,势难骤节,更不知如何撑持?若闹至如咸丰、同治之间,饷需不给,勇不能令,则危矣”就是确证。
清末政局动荡和各种政治势力的消长,使得改良思潮大兴。戊戌变法前,康有为为了倡导新学,开通风气,于1897年5月在桂林发起成立了一个维新派组织——“圣学会”。“圣学会”依托于岭南著名的民间绅商慈善机构“两粤广仁善堂”而兴办,故全称“两粤广仁善堂圣学会”。“圣学会”借尊孔子“圣学”为名,提倡“敬业乐群”、“会友辅仁”等,实即推广康有为“仁道合群”的维新理论。但这种新生事物并不可能得到全社会认同,其中“一经堂老人”就对其极力反对。在十一月十六日晚的家书中,“一经堂老人”把圣学会的人称为“奸党”,这从一个侧面也证明了时人对“圣学会”的态度。
此外,在其余信件中也有一些重要信息值得重视。如在腊月二十六日信中,一经堂老人除劝诫儿子做廉洁之官,爱护百姓外,还要求其在做官时要积德而非积财,认为财不如德。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清末社会官员的道德准则。尤其重要的是,信中提到“议抽英粟土药捐,以供学费,徐免各项捐,甚善。土药固是害人之物,但已大开禁令,抽税以益国用。”这里的“英粟”就是鸦片,对研究清末赋税制度的变化也有裨益。同时,其他几封书信提及的情况也有较高史料价值。如信中提及的“筹还洋债,亟图节费”;“宪政筹备,缩短期限”,“教育实业,提前办理”等事。这些对相关问题研究都有重要参考价值。
这些清代家书原保存在个人手中,宁波市档案馆征集进馆后,存放于保管条件较好的库房内。家书用毛笔书写,尺寸不一,部分粘贴于衬纸上,大多已脱落,有虫蛀痕迹和霉斑。为减少对原件的利用,这些家书已全部拍摄成数码照片,对破损之处未进行修复。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形式的私人家书越来越少,能完整保存下来的就更少了,象这样年代久远,反映内容丰富,又较为完整的私人家书更是少见,其保存利用价值弥足珍贵。